退款政策
退貨與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8月25日
ANDINO安蒂諾重視您的購物權益。若您需要申請退貨、換貨或退款,請依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絡。
一、七日退貨申請期限
依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透過本網站購物的消費者,可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,以電子郵件通知或退回商品的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。
七日猶豫期並非商品試用期。消費者為確認商品內容、外觀及功能所進行的必要拆封或檢查,不影響解除權。
二、退貨商品狀態
退回商品時,請盡可能保持商品、配件、贈品、標籤、說明文件及原始包裝完整。
若商品因超出必要檢查程度的使用,而產生髒污、異味、損壞、配件短缺或其他商品價值減損情形,本商店得依適用法令及實際減損程度,向消費者請求相應費用。
必要的拆封或合理檢查,不會因此直接失去七日解除權。
三、退貨申請方式
如需申請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寄送電子郵件至:
請提供以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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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單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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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購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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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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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退貨的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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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瑕疵、損壞或寄錯時,請一併提供相關照片
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時,無須說明退貨理由。為避免商品寄送錯誤或無法辨識訂單,請先與我們聯絡,我們將提供退貨方式及後續處理說明。
四、退貨運費
消費者依法於七日內行使解除權,其必要退貨費用由本商店負擔。
如因商品瑕疵、運送損壞、商品寄錯或數量不符而申請退換貨,相關必要運費亦由本商店負擔。
請依客服提供的退貨方式寄回商品,未經聯絡請勿自行使用到付或其他高額運送方式寄送。
五、瑕疵、損壞或錯誤商品
收到商品後,請儘快檢查商品內容。
如商品有瑕疵、運送損壞、數量不符或收到錯誤商品,請立即聯絡我們並提供訂單資料及相關照片。我們確認後,將協助辦理退貨、換貨、補寄或退款。
商品的瑕疵擔保權利不因七日猶豫期屆滿而當然消失,仍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。
六、不適用七日解除權的商品
下列商品如符合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且本商店已於購買前明確告知,可能不適用七日解除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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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消費者要求製作的客製化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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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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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依法適用合理例外情形的商品
一般商品如未符合上述法定例外情形,仍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七、換貨
如需更換商品,請先透過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絡。
經確認後,我們將依商品狀況、庫存及實際情形,協助辦理換貨、補寄或退貨後重新訂購。若商品缺貨,我們將提供退款或其他可行的處理方式。
八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本商店收到退回商品後,將通知您處理進度,並依適用法令於收到退回商品之次日起十五日內,返還應退還的款項。
退款原則上將退回原付款方式。實際入帳時間仍可能因銀行、信用卡公司或付款服務商的處理時間而有所不同。
如超過上述期限仍未收到退款,請聯絡:
九、訂單取消
如需取消尚未出貨的訂單,請儘快聯絡客服。
若訂單尚未完成出貨,我們將協助取消並辦理退款;若商品已出貨,則需依本政策的退貨程序辦理。
十、退貨聯絡資訊
營業名稱:ANDINO安蒂諾
客服電話:0931-287-568
退貨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135號1樓之3
為避免包裹無法辨識或遺失,寄回商品前請先聯絡客服並取得退貨說明。